一个人如果在被宣告死亡,实际上此人未死,伤害了别人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2:04:23
一个人叫李明如果在被宣告死亡,实际上他未死,而是在另外一个地方生活着,而且在他被宣告死亡的期间内,不小心对王刚造成伤害,请问李明是否要对王刚进行法律上的负责,还有李明在法律上是否享有人格权,假如王刚知道李明已被宣告死亡,为了报复李明,王刚是否可以不把李明当作人看,对李明进行随意的报复,并且在对李明进行身体上的伤害后,王刚是否要对李明负法律上的责任

当然要负法律责任了

宣告死亡是法律的拟制,当出现了与这个制度的设置目的根本相反的情形时,这个时候就不能发生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了

以他自己本身的实际行为为准.
法律的拟制由于与真实情况冲突,自动失效.也就是不发生死亡宣告的效果.

他先要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他的近亲属也可以申请.你自己看看民法通则或者民通意见吧
具体的程序我忘记怎么做了

只要他活着,他就有人格权.只是在权利受侵害时如果要救济自己的权利应该先去撤销死亡的宣告.这样在实证法上才能形成统一的制度.

一个人的自然情况当然高于法律的拟制情况了.怎么可能因为我被宣告死亡了我就没有人身权,只要我在事实上确实活着,我就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有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