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诽谤,要怎么样起诉呢?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39:26
有人在网络上用她的QQ散布关于我的不实谣言,我的朋友、同事都收到了相关信息,散布的东西都被我截图了,可以算物证吗?朋友也可以做人证的。这样够吗?
如果我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条例有哪些呢?需要起草起诉书吗?有没有相关的文本例子呢?
我不知道这样告她的话,胜率大不大。我只是想她登报或者别的对我道歉。精神损失费多少也没有关系。但是她确实损害了我的名誉。并且在承诺不做此行为之后,仍然我行我素。我该怎么办?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谢谢!!!!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如果你的事实是符合诽谤行为的,你可以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的规定申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栽决停此对你的诽谤行为,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的两个证据都是有效的。
你可以书写刑事起诉状(起诉状上要注明你取得的人证物证)递交到人民法院,如果你不会书写你可以请人代写或委托律师代写均可。也可以本人亲自到法院使用口头方式进行起诉。

中国这方面的法律确实存在较大的漏洞,如果你告她,那么可能会赢,但是她可以道歉,而且赔偿很少,所以对她下次可能会继续对你诽谤.但是至少你是澄清事实了.所以以后她的诽谤也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伤害,如果真的她要继续诽谤你,就当她放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