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要不要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28:53
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了,我们签定的劳动合同要2008年8月31日到期,但今年12月5日全公司统一签定了新的劳动合同,签的是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日是三年,有五个月的试用期.
充<本人之前所签定的合同失效>
定的合同应该有试用期吗?
我要是不想在他那工作了,我在他的试用期内可以直接走人吗?要不要写辞职报告?
如果要辞职,他有没有权扣工资

是的,我们这现在也是签新的劳动合同
并且至少都是三年六个月
我目前正在做这项工作
不过我还是个新手
其实不管怎么样
你辞职应该都是不会扣工资的
但辞职手续是一定要办的
原因
第一,自己应该要做个负责任的人
第二,如果你到其它的公司工作,正常情况下都需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第三,你说你工作两年了,应该有办过各类保险或公积金这类的。
只有正规的办理离职手续,那些资料你才能拿到

另外,最好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你们公司的人力资源处咨询一下,反正都不想做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问也无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