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涉嫌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07:30
我有一个朋友在超市的信息处理中心上班,他利用职务之便更改服务器数据,私自冲值本超市的代金卷,涉及金额20000左右,他这个事情应该怎样定性,怎样量刑?
其在超市内负责维护,有操作和维护数据库的权利

从你介绍来看,应该属职务侵占。按天津市的标准“以5千元为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即超过5000元,构成犯罪。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这个已经构成盗窃罪了!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超过500元不满2000元的`!应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超过2000元的判处3年以上7年一下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罚金。

盗窃罪```3年

真牛B

涉及金额较大
可能会是盗窃
三年以下吧

先要确定主体身份。因为利用对本单位职员、工作环境、单位等等情况熟悉条件的工作上便利与“职务上的便利”有不同含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要看超市是否赋予其有主管、经管或经手本单位财产的权力。
其次就是涉及金额。各地的规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