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是否正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5:23:30

你好:
答案为C
生产力决定着经济基础,法既然由生活物质条件决定,那么生产方式这个答案是正确的。

法的阶级性实际上讲的是法的阶级本质,法的社会性实际上讲的是法的社会本质。所以,我们认为法的阶级性的社会性是统一的,统一于法本质,即二者均是从不同侧重面来阐释和说明法本质。那么这样是否就是说法有两个本质呢?答案是否定的。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统一的,不过人们观察这一事物的角度不同,所以同一事物就有了不同本质的说法。从不同的层面描述着人们对法的认识,它们只能是互相补充的,而不是截然对立的。法的阶级本质着重从法与阶级、阶级斗争的联系方面来看法本质问题。从这方面看任何法就其本质来看,从总体上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都是该阶级实际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所以任何法都是有阶级性的,都不是超阶级的,这就是法的阶级性问题。法的社会本质是从法与一般社会生活的联系来观察和描述的。它说的是:一定的法是怎样的一种社会制度的子系统?是什么样的社会形态的法?着重从法与一定社会生活、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联系来看法的本质。从这一方在看任何法都是有阶级的社会的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积极服务于自己的经济基础,即该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因此法都是社会性的,但这个“社会”一定是有阶级性的,从而也存在国家权力的社会。法的社会性并不排斥法的阶级性,而是带有鲜明阶级倾向性的社会性,是始终为其基础积极服务的社会性,而不是中立的,对其基础漠不关心的社会性。法作为上层建筑一旦对其基础采取中立的漠不关心的态度,便丧失了上层建筑的属性。但这都是从总体上从本质上讲的,并不排斥法的局部、部分因素有不带阶级性或社会性的成分。所以就总体来看法的阶级性和法的社会性共同说明法的同一本质。法的阶级性是法的社会性的表现,法的社会性是法的阶级性的基础,是带有阶级性的社会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于谈到法的局部、部分或因素的阶级性,那这个“阶级性”、“社会性”也必然是从总体的联系上、从本质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时才使用的概念。孤立的不与社会联系的看待法的组成部分或因素,根本谈不上什么“阶级性”,甚至也谈不上什么“社会性”,而纯粹是一种行为模式、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手段,是可以为任何阶级和社会服务的文化财富。但即使这样人们也不得不承认法这种社会规范如同任何社会规范一样,至少都是从社会生活中产生的。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