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47:11
我07年7月5号开始在一家单位试用,两个月后我转正。试用没有签试用合同,前两个月分别工资为总工资的60%和70%,第三个月我拿全工资,转正后也没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现在因为新劳动法颁布,准备于我们签合同。两个问题:
1、如果我签订合同,就要为我买保险,前面几个月的保险应不应该给我 补上?
2、如果我辞职走人,有没有给我赔偿金?
谢谢!请各位懂法律的大侠指点一下小弟!

1.如果你想签订合同,你最好就听从公司的,公司给就是给,不给你问也没有办法,否则连工作都没了,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你拿什么法律或者规定也是没用。
2.如果现在辞职,按规定补偿你半个月的工作(每工作一年不长一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月补偿),如果你没有合同,你可以找找其他能够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保留好,比如工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