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生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5:03
我是位08年的毕业生,但现在在一家单位开始上班了,但是因为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现在一直是实习的名义。直到拿到毕业证才有可能转为正式的员工。现在只有每月的500元生活费,其他的待遇什么都没有。
有时候还会扣点工资。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新《劳动法》有什么规定吗?

大哥~~你连张证书都没有啊~~~现在有怎么多已经很不错了~~说难听点的~~~不合法~~你又能怎么样~~~难道你去跟他们说去!!!!他们能留下你~就已经不错了~~~等你有了证书.工资会慢慢的涨上去的~~~现在主要是实习为主啊~~
毕竟你一来到一家单位里什么都不熟悉的~~~
去跟他们说工资的话~~~就=与滚 蛋~~~对他们来说一个不熟练的工人~~又有可无~~~懂不~~

忍啊

没毕业证就是这样……

拿到毕业证再说其他方面的事吧

取决于你现在的身份。

假如你仍然是学生的身份,即你的人事档案仍然留在学校,并且没有办理过失业登记,那么你和单位之间就只能属于实习关系,且这种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和保护。

但是假如你已经属于失业人员,即你已经办理过失业登记,那么单位要用你就必须要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且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实习方面规定是空洞

规定倒是有,学生工的规定大体和农民工差不多,不是开玩笑啊
其实没有对工资的多少规定,只是对缴纳保险的额度要求个人缴纳的多一些
但是话又说回来,有规定了你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