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工程的记帐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2:00:47
单位新上一套联合化工装置,包括几套装置,另附建配套设施,如罐区等,现在是整个工程有几个施工单位按不同的部分同时施工,有的单位可能同时做几套装置的,该怎样分别记帐,该怎样下设明细科目?按单位还是按装置?如果材料右我方提供,又该怎样?请高人指点!谢谢!!!!

核算在建工程时,应该是按装置来分别核算,这样完工结转时,核算工程成本能方便一些。这样就要求在发生费用时,要区分为是哪个装置所用。
材料由你方提供,购入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贷:相关科目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如果是领用自己的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最好是按照整套生产线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因为折旧率设备是5年,厂房是20年,简化核算对象对以后固定资产管理也有帮助。包括如果以后抵押贷款等等。

做账时简化做,按装置(A、B……)设置明细科目
花了多少人工有专人核算,比如:
甲单位 A区××工时,B区××工时
乙单位 A区××工时,B区××工时
那么A区的人工费,B区的人工费有了
甲单位、乙单位的人工费也有了
辅助材料可以按比例分配
关键是明细核算,做账可以简单一点
做账本身是为了核算,而不是为了做账而做账
若工程成了做账的负担,那不反其道而行之了嘛
搞清楚主次……
另外要规范,符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