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副主席的行政范围或职责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10:52
他的权利权限是什么,或在哪来?他可以管理什么部门?

其职责为协助主席工作,参与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简称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重要组成人员之一,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中选出。

拓展资料:

政协委员以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每届政协委员名额和人选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委员是中国各个领域、各个界别有代表性和有社会影响、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物。

1. 基本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 民主权利

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政协组织依法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

3. 委员义务

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遵守和履行政协会议作出的决议。

4. 产生办法

成为政协委员首先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按惯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海外华侨,及现在由台湾统治的地区的人民理论上也可参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其职责为协助主席工作,参与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政协全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

任务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政协的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