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照片的拷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28:23
我和女朋友在影楼拍的婚纱照,我们想把照片拷贝回去放在电脑里,可是影搂不愿意,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
我有权要拷贝我照片吗?

客到照相馆照相,向照相馆支付一定费用后,照相馆给其拍照,负责冲洗,交付照片等,这里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更准确的讲,是一种服务合同。顾客在向照相馆支付费用时,这笔费用就已经包含了购买底片的费用。这是因为底片是洗出照片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底片就不可能有照片,照相必须消耗底片,而且底片是一种不可重复使用,一次性的商品,所以,照相馆在向顾客收取费用时,不可能不把底片的费用计入其中。既然如此,顾客在事前交费时,就已经支付了底片的费用,获得了对底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照相馆拒不交还底片,实际上是侵犯了顾客对底片的所有权,是非法行为。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第139条也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据此,本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照相馆认为其对照片享有著作权,因而可以使用,对此应如何看待?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摄影作品有著作权。但是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必须尊重肖像人的肖像权。以行使著作权为借口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是非法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嘛,一般影楼都不愿意给你拷贝的,不过可以商量吗,但也没有明确规定它们有权利不给你,所以适当威慑一下可以的!

你当然有权要回属于你的照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