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恶意取款17.5万被判无期,为何不和国际接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4:48:57
从网上看到“储户恶意取款17.5万被判无期”的新闻,不知可否?
前期中国的银行一直要求和国际接轨,现在被恶意取款,应该和国际接轨,参照处理。听说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难道国际上也是这样判决的吗?万一以后碰到atm鸡故障,不小心多得了几个钱,还得赶快求爷爷告奶奶的还给银行?

我也觉得判的太过了,如果不是机器出问题,那个人也不会(我想也许永远不会)去当一个小偷吧,用的太多了,还不起才逃跑的,再说人家的父亲也提出把钱还给银行,结果还是判这么重,个人认为银行肯定跟法院有点那啥(敏感字眼,不能发呵呵),有点杀一尽百的意思。

可不可以再告银行一个诱导犯罪的罪呢,不懂,法律太深奥了。

我不知道国际上对此类案件是如何处理的,但该案中二人的做法显然不对,明知机器出现故障后,仍然大肆支取。
对我们来说,偶然碰到此类问题,可以当场还给银行,也可以先拿回家,甚至先花着,但等银行找时一定要痛快地还给人家,这样最多算是“不当得利”,不要赖着不还。绝对不要贪便宜再去支,那就不对了。
做人,要分清原则。

英国也有类似案例,罪犯被判处一年半徒刑。就是说对此行为在两国都认定为盗窃罪,区别在于各国法律对盗窃罪的量刑不一样,我国是无期,可能英国对盗窃处罚较轻或金额较少,只有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