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区内上班期间上厕所把脚扭骨折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59:36
我在厂区内上班期间上厕所一不小心下台阶时把脚扭伤了.第二天去医院检查,经医院检查认定为脚踝骨折.后来我家人到厂内与厂领导协商怎么处理此事但厂里说我安全意识不全不能认定为工伤,并且还把我本季度的安全奖金全部扣除了.我感到非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厂内上班期间把脚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在这里我希望广大朋友们能帮助指点我一下,因为我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特别希望懂的法律知识的老师告诉我该怎么做.在这里我先谢谢大家了.

社会保险对工伤的定义已经有明文规定,可以参看2004年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