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伤 但是......帮帮我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07:10
我是06年12月份去个人厂子上班的 当时说好一天40元钱 可是一个月我只能上10来天班因为原材料不足 07年1月11日那天是晚20点到早8点 在早上7点半的时候我往挤硕机送料的时候手不甚被带了进去后来经长春边防医院坚定为 右手拖套伤 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 后来经过了仲裁 判给我45000元 是按我市平均收入 1256.8元算的 但是厂方不服 又告到了法庭 厂方说我的违章作业 说我12月份只上了11天班 12月份共开了440元 那440元才是我的月工资 要按那个赔偿我 我现在想请个位帮帮忙 告诉我会怎么判 我会不会打输官司 工资是按440元算 还是按日工资40元算啊 谢谢了 大家帮忙啊 小弟在这里谢谢你们了 帮我写下答辩书好吗 求求你们了

就说说我自己所了解的吧:由企业原因造成你不能工作的,应该当按当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给你。
厂方说你违章操作,如果他没有搜集到相关证据证明你是违章的话,那也是不成立的,就算是有了证据,企业还是要承担责任。这点你可以放心

好麻烦啊...你最好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请律师看看...其次就是人证和物证了!这种事还真是麻烦啊.......这种工厂就会欺负人,其他的什么也不会......

厂方的认识是错误的,不管上几天班,也不管是否是违章作业,只要是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都是属于工伤,至于伤残补助的依据都应该执行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也就是你所说的1256.8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