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30:36
我家乡进行道路改扩建,将占用我家的自留地,我想问问,1、征用的程序是怎样的 2、赔偿是怎样的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吉林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 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 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