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患癌症治疗费用如何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00:56
我父亲06年7月查出肝癌晚期,是在职军人,经过一年治疗前不久去世了,一年的治疗,单位不给报销。其中有一部分是自费药不在医保范围内,还去北京军区医院做过手术,现在都是自费。有医疗保险,但是没有重疾病保险,我想知道国家有没有规定如何报销,我父亲一生踏踏实实,为人宽厚,大学毕业就进了部队,真是为国家奋斗了一生,当时也是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现在就这样~!!!我还想知道关于在职军人的丧葬费抚恤金的金额标准。谢谢了

现公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自找医院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