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合同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46:30
大家帮下忙啊,我的合同法要交作业了,我基本没听,这个问题帮忙回答 一下啊,要详细些啊,谢谢了啊
寒假中,李俊借同学王小鲁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做毕业设计,使用中,李俊把电脑借给新星电脑学校3天,获租金100元,在从电脑学校取回电脑的路上,碰到朋友张秀,张秀非常喜欢李俊手中的电脑,愿意以6000元购买,李俊表示同意,将整台小电脑卖给张秀,张秀当场交给李俊1000元,双方约定剩余款项5天内付清,付清前电脑归李俊所有,随后张秀带走电脑,当天晚上,张秀在使用电脑时,电脑被雷击集中报废
问 1.电脑出租给新星电脑学校的租金100元归谁所有。
2.李俊与张秀的合同是否有效
3.电脑损失谁承担???
谢谢你啊,不过我要交期末作业,希望你能帮我写详细啊,考试这样交肯定不行啊,谢谢你了啊

一、租金100元归小鲁所有,因为根据小鲁和李俊之间的合同内容,李俊无权将笔记本进行出租、其出租所得应当小鲁所有。
二、李俊与张秀的合同有效 ,因为张秀为善意第三人,同时支付了对价。
三、张秀,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自标的物转移后转移至买受方。

1.有多种可能性:看王小鲁是否追认李俊出租之事

2.效力待定.看王小鲁是否追认了.

3.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没有约定有关风险转移事项(只对所有权转移约定了),所以交付后,张秀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