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情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6:30:47
对方欠我4万5千元钱,法院已经调解,并且按照调解书上说明是今年12月31日偿还2万,明年的5月31日偿还剩下的2万5千,想请教一下对方在12月31日只答应还5千,我想申请强制执行,什么时间合适?是等12月31日之后还是等5月31日之后?我知道时间是一年内。另外,能还给我的这5千块钱,能否先收下?如果收下会不会影响之后的强制执行?对方如果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是不是从12月31日开始,他还的钱都先收下,即使不符合调解书上规定的时间和数目也先收了,但是不要签订任何还款时间表?是不是如果私自签了什么协议,法院的调解书就作废了?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3、您的身份证明;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法院受理与执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四、举证责任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作为申请人的您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申请执行人了解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自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有困难的,有权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