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的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17:20:47
假如07年和公司签订3年合同,合同规定工作不满1年辞职,支付12个月工资,满1年不满2年,支付6个月工资,满2年不满3年,支付3个月工资。08年颁布新的合同法规,08要是辞职的话还用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故,你08年辞职仍旧要支付违约金的,但可以就违约金数额进行协商,个人认为数额高了

根据你的陈述来看,你们之间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更别说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虽然现行的劳动法没有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讲,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一般不超过一年工资总额的20%,就是合同期你的标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