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和资深律师给点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28:07
我是一名14岁的少年,生长在一个很不幸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经常受到精神的折磨,大概由我懂事开始吧!我爸(以下简称他),他很不满意妈妈,经常都骂她,甚至打。我怀疑他有精神病的,早上,妈妈去了上班,夜晚他无论如何都要等我妈回来,妈妈在深夜回来了(妈妈是在某餐厅工作),他就开始发疯了,大声嚷着:我很想杀人,我要杀人。。。。猛的用脚踢墙,吓得我从睡梦中醒来。这些都是近几天发生的事。无论我们如何将就他,他都要找机会来发泄,例如:中午回来,午饭煮迟了几分钟,他又骂,邻居的人去世了,他也想找机会来骂……只要他想骂,做什么也没用。这次,他又因为说妈妈对他的母亲不好,又找机会来骂了。妈妈被他逼走了,他又拿我和姐姐来发泄,一大早就嘈醒我们,赶我们走,发火烧被子和床,我不跟他嘈,关着门。他变态得差不多连门也踢烂了地和我们骂,满口污言,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星期,搞得我上学都没心情。他最变态的是到妈妈餐厅,当着群众,咒骂妈妈,因为妈妈离家出走了,他要拉妈妈回来,用作发泄的工具。昨晚,妈妈被他一拳打到嘴边,血都溢出来了,妈妈怕我们醒来,所以没有叫,我想,妈妈应该给他折磨死了。我真想拿刀来砍死他,但想想,我为什么用我的青春来换他的贱命呢,在我们这里,没有和他说话的,因为他语无伦次,人见人憎,外面的人欺负他,他就回家发泄。他每次过年过节,他都会大骂一场,像鬼上身的一样,他骂完打完了,就要你原谅他,你不服从,他就要发疯,放煤气,放火。虽然他不打我,不骂我,但我看见他砸东西和打妈妈,我就很讨厌他。这种现象是不会改变了,除非和他脱离关系,如果脱离关系,恐怕他把我们杀了。现在妈妈叫我不要管,说:“大人的事,她会处理。”他经常在夜晚发疯,昨晚,我整夜也没睡。这就是我的痛苦生活,请问可以强逼他离婚吗?他不想离婚,但妈妈、姐姐和我都想。因为我们想过平静的生活。现在妈妈都怕了他,他什么事也可以做得出。这样下去,对我的成长很不利。新年了,我又要过个不愉快的新年。因为,我知道,农历新年,事情又会再次发生。
派出所也去了好几回,只是教育一下,根本没用

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收集证据,比如人证(你邻居),物证(你妈看病受伤的证明),证据收集齐了可以叫你妈妈去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如果觉得你爸爸确实危害你们安全,影响你们成长的话,会判决他们离婚的,不过,离婚后,建议你们隐姓埋名好点,你爸爸这种情况,应该是有精神病,一旦被诊断真的有精神病,杀了人都不用坐牢的。可以在网站参考下婚姻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的情形适用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外,以下可能对你有用: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