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和资深律师给点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28:07
派出所也去了好几回,只是教育一下,根本没用
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收集证据,比如人证(你邻居),物证(你妈看病受伤的证明),证据收集齐了可以叫你妈妈去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如果觉得你爸爸确实危害你们安全,影响你们成长的话,会判决他们离婚的,不过,离婚后,建议你们隐姓埋名好点,你爸爸这种情况,应该是有精神病,一旦被诊断真的有精神病,杀了人都不用坐牢的。可以在网站参考下婚姻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的情形适用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外,以下可能对你有用: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