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合同法撞车:学校的宿舍管理员工作时间和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0:14:01
新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实施,急迫想了解答案,请各位高人指点。如果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大大的超出,怎么办?为了保障学生,有时公休日或法定假日也要上班,怎么办?学生假期学校不计发工资,合理吗?
希望能有些建议性的回答,谢谢。关键的在于如何操作,因为学校宿舍管理应该也可以算作是特殊的职业。
感谢loveboy427的关注。其实我们更想知道的是:如何签订合同才能既照顾到学校的特殊情况,保证学生的学习,同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宿舍管理员的利益。请给一些操作性比较强的建议,谢谢。

即使不合理也没办法 因为宿舍管理员该是享受不到教师的待遇的 如果你提起诉讼或者向上级申诉 那么学校很有可能以别的理由辞退你 想干的人应该不少吧 所以学校有恃无恐
这个怎么建议?我觉得要么不满意自己辞职 如果向学校要求那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因为它可以招别人啊 而上级部门更不可能会管的 因为哪怕正式编制的教师还会被东扣西扣的呢 这个问题我敢说全国都存在 不过近期要解决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建议你不想干了可以去告了看看 你别仲裁或申诉 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还想做下去 那就忍了吧~
我们?很多人么?那得找学校签合同啊,不过新合同法里有规定啊 具体规定我就不复制了 你们可以按照规定向学校提出要求 操作么 最好是找个口才好的做代表找校长 合同怎么弄法得咨询下专业律师 虽然要收费 但还是找下来的好

  一、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不超过166.67小时;

  二、超过以上标准,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三、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