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告开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7:59
什么叫公告开庭

公告开庭也就是开庭公告。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现实中,有些基层法院是根据不向外张贴开庭公告的,只是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当事人。缺席或送达的的公告,可以在报纸上看到。
2、根据规定,期限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是或休息日的,期限顺延到法定节假是或休息日结束的第一天。故在周末是不应当开庭的。
3、比较重视网站建设的法院,都可以查到开庭公告,但这不是必然的。

补充:
1、经济发达的地区,法院经费较充足,网站建设管理比较好的法院的网站上,都会有开庭公告的。
2、基层法院每月审理案件的数量没有确定的数据和指标。这些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的,如偏远地区基层法院一年的案件审理量,还不如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个月的案件审理量。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要发布公告。
4、公开审理的案件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的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案件。

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