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专家解答: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7:37:04
父亲以前有6间平房,后离异,与新结婚一女居住10年.
请问一下,现遗嘱写有儿两间平房,如女方不同意,法院会把房子判给谁?
请解答详细点. 谢谢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方式。

如果你父亲是自愿把两间平房给儿子,女放方不同意也是多余的。
经过公证的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必太担心。全权按照你父亲的意思去办

有遗嘱则全权按照遗嘱办事,女方不同意也没有办法。

有遗嘱就没办法了 想给谁就给谁 优先法定继承的,不过你要是不爽你可以否定遗嘱的合法性,找找写遗嘱的程序是否达到法定要求 2个人以上的见证人才行,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相关利害人不算

此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此财产是婚后男方所有,所以父亲具有房屋所有权,对其财产具有处分权,不受女方的干拢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你父亲的房屋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有处分权.立遗嘱给你的俩间是有效的.如果另外的四间没有立遗嘱处理的话,你还有权利参与继承.就是你父亲的所有子女与妻子平均分配.但立遗嘱时一定要符合法定要件.建议去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