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困境 请教大家一个税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35:05
公司有一加盟商,对方是在某商场内做个体专柜经营,销售母公司的产品,由于此加盟商并非任何形式的公司,故母公司无法直接为其开票。所以目前是由商场将此专柜每月的回款,打到母公司的账户内,然后由母公司开票给商场,直接汇款给加盟商。可是如此操作母公司等于要重复的交两次税,而加盟商也不愿意承担这笔多余的税额,请教大家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此类情况的方法?谢谢!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我们来分析一下你所说的征税环节。
首先,你们只需要开一次发票(即开给商场)怎么会完两道税,还有一道在那里?是加盟商购买公司产品的时候?这容易解决,发出产品不计收入,计往来,待给商场开票时再计收入。
或者,干脆与商场直接签定租借柜台协议,然后以公司名义直接销售货物,这样的话就可以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中间环节全部省掉,再于加盟商签定关于税款承担的协议,这样最简单,也最化的来,对双方都好。

将加盟商作为一个业务员来处理

加盟商可作为母公司的分公司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来处理此类情况的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