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7:35:38
我家人为我买了套房子,现已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我是所有权,我妈是共享人。然后她又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了套房子,首付是我妈给的钱。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我妈是所有人,我是共享人。房产证还没拿到,前几天我才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做房产公证,我想知道以后万一离婚的话,我的妻子会不会和我分这两套房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怎么做我妻子没有权利分到。
我想问问我才结婚几天,现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去补办房产公证??

第一套房子,由于房产证日期早于结婚证,所以铁定是你的婚前财产,你的妻子无权分割;第二套房子,结婚证已领到,而房产证还没到手,也没进行婚前公证,要想不让妻子分割房产,方法是有的,就是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你母亲为所有人,你放弃"共享人"即可.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房产证在前,结婚证在后,就证明房子是你的。如果相反,房子就是你们夫妻共有的,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如买房是你母亲的取款证明等。

你结婚七年之后房子才是共有财产。七年之内离她分不到,你可以选择去做婚前财产公正,或者直接去房地局做赠与,都放到你母亲的名字上。

同意就能去

在结婚证取得前的产权证就不会和你分财产 反之,之后就是共享财产

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谁的就是谁的,只有在婚后用你们的共有财产买的东西离婚的时候才有可以分割

第一套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你妻子没有任何权利。
第二套房子,如果希望你的妻子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约定你享有的部分是你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