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的问题 (请教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5:21
如果先在美国一年多前报了美国专利,还能报中国专利么? 在这期间,产品还没有上市,而且基本没有和人说过。 唯一就是在一个医疗网页跟一些病人介绍了一下产品。 产品是个医疗设备。

现在想报中国专利。 我的美国律师对中国不了解。他说兴许可以报,只要没人知道我在网上的论坛介绍了我的产品。 可他不知道如果报了,日后会有什么麻烦。 不知道中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有什么惩罚么? (当然,这是假设我因为在网上说了我的产品,不能再报中国专利。 如果照样报了,会有什么惩罚?)

多谢。

还希望能给我介绍一个中国律师可以帮我。

首先,你应该确定你在美国的申请时间,如果在12个月以内,你可以申请并主张美国的优先权;
其次,如果已经超过12个月,但在美国还未公开(一般是18个月公开),并不会影响新颖性,你可以尝试一下,至于网页上如果仅仅是产品的简单介绍,而且没有涉及里面的技术内容,而且产品也没有上市,应该不会有问题,机会还是有的;
最后,如果你申请已经公开,就已经不具备新颖性了,那么就不太可能获准了。

首先,作为同一个人可以,否则不具备新颖性。
其次,因为美国和中国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你可以提出申请优先权,将存在12个月的优先权。
第三,若条件通过第一条,那么不会存在处罚问题,只会存在专利申请的不成功。

我代理了很多美国委托人在中国的申请专利。
您说的这种情况,不符合中国专利法对于新颖性的要求,而且是一年多前申请的美国专利,也超出了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因此在中国申请专利是不容易获得授权的。
有两种办法可以获得专利权,第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新型专利不进行查新检索,因此可以直接授权,但是权利并不稳固,如果有公众以您美国专利申请文件来要求无效,则该专利权和可能会视为自始既不存在。第二:对该设备进行改进后重新申请,这里的改进应该取得显著的技术进步,该情况下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且由于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容易被驳回和无效。

不能

不能,因为超过12个月了.不能要求优先权,不能要求优先权也就丧失了新颖性.
报可以报,但是会被驳回.

理论上讲不能,实际上专利局可能不会发现,如果你的专利申请在美国还没有公开的话。你美国律师的话是有道理的,可以试一试,很有可能让你钻了这个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