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请进,关于拖久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0 22:54:58
他是在开货柜车的司机。2007年7、8、9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因为是在东莞发了交通事故。今天去问老板的钱说是要扣他5千块钱。不过当时的时候老板说不扣因为那车是买了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像他老板这样扣合不合法呢?要扣到底最多能扣多少呢?请帮忙指教,谢谢了!多次问工资都说在外面没有时间,要么就是没有钱真是的。像这次也是说要到2008年元月15日拿钱。不知道能不能拿到。
是人已经离职了,但是工资还没有发完说要扣的。一开始发生事故的时间是说不扣的。所以他就不好意思辞工又多干了半年。但是最后还是说要扣。

1、劳动者的工资不可以拖欠,即使真的劳动者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要扣也只能不超过当月20%的数额扣除。

2、你要计算一下,事故是否给单位造成了损失,损失有没有这么多,如果在保险公司赔偿外,的确还有这么多损失的,单位可以按照每月工资20%扣除,直至扣完所有损失。

看了你的补充回答,如果是劳动者过失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单位损失,但单位要证明这些损失,保险公司已经赔偿的不应该计算为单位损失。

那麽要是在扣钱的过程中离职呢?
就是说还没有扣完 员工就要专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