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我现在只做了一年,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做了,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20:19
我今年正月初九到这家公司上班,现在有一年了,因为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在本公司工作了,我提前一个月提出了书面辞职报告,但老板不同意我辞职,我该怎么办?我是否要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我做的对吗?请法律专家帮忙。

首先,根据《劳动法》三十一条,老板是没有权力不允许你辞职的。但是,你大概是07年签的劳动合同吧,因此适用的是《劳动法》,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而《劳动法》中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是不仅限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所以如果你当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你还是要交纳违约金的。当然,如果没有约定自然不用缴纳。

你的做法没错,不需付违约金。除非用人单位为你支付过专项培训费用,

你做的对,用人单位应当在15天内给你办离职手续,逾期不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我现在只做了一年,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做了,能否解除合同 请问我打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我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现才干了两个月,单位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聘期怎样补偿?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合同是三年,现在只做了一年多,我想退出,该怎么做啊 我现在还在试用期,前些天签订了劳动合同,想请教下,如果不想干了,用不用支付违约金 我与与公司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2008年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候,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只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服务期合同妥当么? 我是05年毕业生,只签订了就业协议,未签劳动合同,而户口迁移证已经交给了用人单位,不知道现在户口在哪 我在宁波一家网络公司工作,都半年了到现在也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