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收到2008年全年房租60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27:56
收到后我做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并已在今年1月交了税,但是别人告诉我这笔收入要在2008年分期确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还是希望能了解分期确定的做法。
请注意我已做了主营收入了,要是按分期确定我12月做的分录是不是要改呢!要是改是不是将“主营业务收入”该为“预收帐款”我现在很糊涂!请高手帮一下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十分感谢!急盼!
分期确定的话,是从12月算起还是1月算起?还有我的税金全部都交了,以后按月是不是就不用在做了~
我的票也开给对方了。现在我也把税交了,也全部做在12月的帐里了。那么这样是不是每月就分期确定收入,不用在分期确定税金了吧!

你开了票给人家了吗?为什么那么快扣税

你税金都交了再调很麻烦,我也不清楚税局那边会怎么样,其实你这样是虚增了2007年的收入
正确的做法是收到的时候应当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008年1月起每个月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我主要是做内帐的,税那些不是很清楚,你可以问下税局,不好意思帮不上你,但是按书上的话就这样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从1月份起
借: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这是书上教的做法,至于实际的操作,你可以要问税局才行,或问些精通税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