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答这一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6:57:34
案例
刘某和王某是好友,刘定居美国,委托王代管一处房屋,后来王背着刘私自将房屋卖给商店,请问王和商店买卖房屋行为是否有效?刘是否能要回自已的房屋?王的行为是否违法?此案中王和商店要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1.王与商店的买卖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是刘某拥有物业所有.刘某只委托王某代管房屋.没有权利将其售卖或租借等形式从中得到利益的.
2.刘某持有此房屋的所有权.他绝对有权利收回房屋,甚至可以直接使用法律途径强制收回房屋.
3.王的行为属于违法.
4.此案中王和商店应承担一切房屋的损失以及承担一切损失.因为他们没有拥有此房屋的权利.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私人财产.

1,效力待定,属于无权处分
2.有权要回自己的房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情况需要产权证书的权利人与登记人不一致的情形,材料中不详
3.算侵害所有权吧~
4.材料中看,商店该非善意,应返还房屋,并承担因侵权造成的损失.

1.有效,这是表见代理.
2.不能
3.是违法.
4.商店不承担责任,王要承担违法买卖房屋的责任,要赔偿刘的损失,一般买卖的财产归还刘.
假如题的本意是这样那没错,假如说商店是非善意的那就不是这样的答案了.

首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无权要回房子!属于表见代理,这里涉及到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在商店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房子属于善意取得,民法中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