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29:14
事情的经过:我着急学驾驶执照问了好多家驾校都是2个多月下本,女朋友的好姐妹的男朋友说他又驾校的熟人说30-35天就能那本就是比外面贵点4000元,我着急用就去找了他,把4000元个身份证3张照片给了他.他说3天给我回信.这3天内我给他通过几次电话问本的事,问他我什麽时候去驾校校学习,他说不用去学校让我等30-35天那本就可以,他这麽一说我心里就觉得是假的了,可是没办法只能等到那本时再说。
在下本的前2天,我和女友给他打了电话,他说本已经下来了找茬不给我就再网上拿身份证查过没有我考驾驶本的记录。现在还差3天就到35天头上要拿本了。现在他就一直拖找茬不给。他的女友答应帮我们一起要帮我们做正。
问下大家这事属于诈骗吗?怎麽解决比较好,这种事要是警察管的话他能把钱还给我吗?他能判刑吗?请大家指点指点。谢谢了。。
问题是本已经是假的了。我们已经从交管局打过电话了。没有我的记录。

典型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驾照本用不了4000元,用不了几天就给你了。
多打几次电话而已,否则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