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6:25:07
我们家有台建筑工地上用的强力厂50型塔机,在成都一工地投入使用一个月后,工人在操作检修中受伤。此工人刚到工地一个月,所以还没签定相关的劳务合同以及社保等事项。塔机办有综合保险,而施工方给每个工人办了意外保险,但是工人没交身份证,工地上催促过,大意此保险对当事工人无效。
事情发生于2007年12月23日,工人并没按规定携带对讲机,移动电话,操作人员无法联系指挥在架上操作的工人,事情发生突然,工人在架上被撞断左腿股骨。
意外一发生,我们马上通知急救送就近医院处理,处理好后后转院,我们要将其转骨科医院,而病人家属却一直要求转川医。川医的费用是骨科医院的N倍,但是我们还是将其转入了川医手术。医疗期间,我们请了特别护理24小时专人护理,生活费本在医院预交款项中扣除,但是期间伤员喊我们另外给他生活费,我们也照给了。对于伤员的要求一一满足,甚至植入钢丁固骨都用的最好的材料,10000多一副的。
手术后13天,手术非常满意,已无大碍。川医要求出院疗养,或转院疗养,半个月内拆线。我们为其安排好了疗养地,继续请专人24小时护理,但是病人家属非常蛮横,拒绝业出院,并要求医生在出院鉴定上提议为转院。为了伤者的病情,我们也取消了之前选的疗养地,继续为其办理了2病区转院治疗手续,结清了一切医疗费用。但是进2病区的时候伤员家属拒绝进普通病房,要住高干病房,这一要求被我们拒绝,家属马上说我们不管,说请律师。最后伤员不能久耽搁,不得以还是住进了普通病房,我们也照样请了专人继续24小时护理,把生活费给了护理者,到现在伤员还在住院疗养中。到此我们已经支付了各种费用好几万,拆线出院后,可基本自理,越一年半后拆取钢钉,做工伤鉴定。
事情发生于07年12月23日,我们一直全力救治,但是病人家属的态度让我们有些心寒。口口声声请律师,所以在此我向有这方面知识的朋友请教,这场事故中我们应该付一个什么样的责任?工人如果是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是不是该由我们付全责?由于工人的事故,造成我们机械停机换人,损失巨大,我们是不是应该自己承担?责任该如何划分?(新劳动条例好象在12月23日,事故发生后颁布的)

千万不要把劳动条例,法律什么的一大段复制上来混分数,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只希望能真正帮得上帮的朋友给点意见,发些我们需要的

这场事故中我们应该付一个什么样的责任?
:你方肯定有一施工企业,这样这事应该是这个施工企业与此工人间的劳动关系,如有工伤,应该由此企业与工人间按工伤关系解决。具体工伤补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建议先去劳动局认定工伤,后如各方就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诉讼。
工人如果是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是不是该由我们付全责?
:工伤,是无过错责任,无论哪方有过错,均不影响由用人单位付全部补偿责任,但是此人上了工伤保险,则大部分费用是由社保提供的。
由于工人的事故,造成我们机械停机换人,损失巨大,我们是不是应该自己承担?责任该如何划分?
:从你介绍来看,此工人过错并不直接造成你方企业损失,故不能向其主张赔偿。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介入处理此事,目前你提供给对方的工伤待遇有些其实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你们的权益已经受损,如果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则你们会减少损失。

首先表示敬佩!
先看贵公司在使用这个工人时是不是符合有关规定,主要是相关机器的使用是不是需要有资质的人员操作,而操作者是不是有相关资质,如果需要而没有的话,公司需要付主要责任。
如果符合以上规定的,工人没有按照相关操作规章操作的话,而且管理方尽了监管义务,工人需要承担相当的一部分责任,但管理方不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肯定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大哥。该看的还是得看。既然这样我就只能提供法律条款给你了,不是不想帮你。而是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啊!但是看起你这边的情况。貌似伤者家属属于文盲级别的。不赚到誓不罢休那种。别害怕。请律师就让她请。你要做到心理上的优势。如果你把所有理赔照顾步骤都做好了做到位!不怕他请律师。我是学习心理学的。不是学习法律的。我对于这种行为很嗤鼻~~一,病人家属是利用人普便的出了事就想尽快息事宁人的心理。对当事一方进行无理要求!二,你真想明白责任的事故方。找律师咨询。别在乎那点咨询费~~~毕竟人是断了骨的。落下个风湿什么的你的后续麻烦会很多。毕竟那种人是不讲道理的!三,咨询完了以后把理赔什么的全部做到位。不行就让他们上法院。你积极赔偿了。法院不是瞎子。记得保留这场事故的医疗票据以及各种票据!四,带上个可录音的MP3。或者装暗摄象头!进行什么样的理赔对话都最好摄下和录音下来!虽然法院不会采纳录音为证据。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