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请教一个关于新劳动法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34:08
我的母亲在当地工商局打扫卫生(清洁工)10多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什么都没有,工商局也不签合同现在已经55岁了
不是正式的职工,10多年了工资才涨了一次 工资又300涨到350
我想问:
1.淄博市最低工资是多少?相对于我妈,做清洁工的也有没有最低标准?
2.我想知道这次劳动法的颁布多我妈这样的有什么影响?
比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什么的工商局会负责给如吗?
我妈以后要是不干了,会不会获得赔偿?
我也不打明白劳动法的具体什么的,我妈问我 我也说不清楚,想请教一下大家,希望大家可以帮忙。
Ps:我想听那些比较实在 易懂的,莫拿些文件会敷衍我撒!

我来解答你的问题:

你母亲连续为工商局工作了10多年,有这样一条: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母亲符合这一条。

如果工商局接口不签,可以不予理睬,有这样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在你母亲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工商局无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而且,有义务负责其医疗、养老、退休等问题。

工资必须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具体标准,你可以找当地部门打听。

你妈如果接受工商局的辞退,可以要求学校向你们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但是最好不要接受辞退。

原则上他们已经无法单方面辞退你妈了。

我的个人理解。

碰到一些具体部门,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或请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