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或懂法的帮忙,关于建房子,工人受伤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0:18:16
我们家是房东,找了工头承包房子,签合同时也说明工人的一切皆由工头负责,而且我们是签给A工头,A工头擅自转给B工头,我们跟B工头没有合同关系,只跟A工头有合同关系,现在工人受伤了,是因为楼上有东西掉下来砸到他,我们家当即送工人就医,负责了医疗费,住院费的,

而且工钱我们都给了B工头,是由B工头给所有工人的,可是工人受伤了,B工头根本没给工钱工人还跑掉了,我们还给B工头骗了钱,受伤的工人已经痊愈了,我们还付了他工钱,之前说我们家好,感谢我们家,现在竟然说要告我们家

请问告得成功吗?我们家需要负责任吗?能给越详细的法律条文越好,感谢不尽
那如果我们家要起诉A工头了,因为B工头骗了我们给工人的工钱跑掉了,我们家再一次付钱给了工人,而且B工头不仅不负责跑掉,后来还赖着,让我们家给了他几万块才肯走,可以起诉A工头吗?
因为是他擅自转包的,他是承包人,该以什么罪名起诉啊?谢谢

首先A擅自转包工程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其实这时候就属于可撤消合同了,但是后来您又给B交付了工钱,这就属于默认了A的转包,也就是默认了转包合同,没有对A的转包提出异议,这样您就与B实施着合同条款,所以说转包合同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家是没有责任的.

告的成功,最好私了.因为你是把工程包给A工头.当然你也可以当原告,起诉A工头,把责任推出去,A工头在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转包工程,已经违反合同,抓住这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