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字当头!~~请法律界的朋友帮忙解答关于开除或者辞退的相关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6:45:35
2007年12月31日和一个女同事闹了摩擦:经过是这样的:3个人的工作我们2个人在等她,叫了2次没过去(故意不过来),我们两个等了她5分钟左右才过去,干完了之后她把生产用具用力摔了一下,态度很恶劣我便指责了她一句,她开口骂我(骂的内容相当下流难听),我想把她拽到工作场地以外处理这件事情,没想到把她拽倒了,于是她拿起笤帚打我(把笤帚打断了)其他同事过来劝,慌乱之中我又把她摧倒了.经过同事们的劝解就平息了,事后在担当(我们公司的管理者称为担当)的陪同和其他同事的见证下我向她道了两次歉,她没接受便向总经理报告了此事.公司领导便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把我们2个都开除了。我们公司有规定“如果打架是要开除打架双方的”我在公司连续工作9年以上了,那个女职工半年左右。请问我们的行为算是打架吗?公司能以这个理由开除我吗?

1、你们的行为是否算打架,没有具体的标准,可能以公司的标准算是打架了。
2、公司不能以这个理由开除你。因为这个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开出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这个理由不能作为公司开除员工的标准,可以作为公司对员工的一个考核标准。

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