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要法律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40:49
1.支付令当事人可以提前约定管辖吗?约定有效吗?
2.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管辖(民事诉讼的一审)可以约定2个法院吗?
3.如果本案数额巨大400万,基层法院还有管辖权吗?是否由中院管辖?
对于支付令有管辖要求吗?

1.支付令当事人可以提前约定管辖吗?约定有效吗?

  解析:约定管辖仅仅适用合同等民事行为,支付令属于法院的司法行为,不可能进行约定.但是,如果合同中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支付令的作出一般应由约定管辖的法院作出.

  同时,支付令并不具有终局性,如果接受支付令的一方否定债务就宣告支付令的失效,因此,支付令约定管辖是没有法律意义的.支付令的约定并没有法律意义,无法律效果.

  应该说约定支付令没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管辖(民事诉讼的一审)可以约定2个法院吗?

  解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视为约定不明,由法定管辖取代,等于没有约定.

  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依据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4条的规定,该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问题的复函>

  (1995年12月7日法函〔1995〕157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5)冀法经二请字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依据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4条的规定,该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选择上述列举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因其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也应认定该约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3.如果本案数额巨大400万,基层法院还有管辖权吗?是否由中院管辖?

  解析: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关于经济纠纷案件依照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但是,各地的金额并不绝对,由各地法院自己出台司法解释或规定执行.我只能例举安徽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