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莱西市一韩资企业合同工,工作7年半请问我签的合同是8小时3班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6:58:28
本人是莱西市一韩资企业合同工,工作7年半请问我签的合同是8小时3班倒,现在工司让我们2班12小时每天加4小时班,我现在不想上12小时要解除劳动合同,可否得到补偿
我们每个月超出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加班,最近两个月平均加班45个小时,有加班费这样能有补偿吗?

如果按规定给加班费了
你可以解除合同
但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没按规定给加班费
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
同时按照第四十六条(一)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数额可按第四十七条规定
要求企业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