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就有三分毒这种说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18:30

穆药师提醒你:
目前人类对于人体的了解尚未完全明确,许多疾病的机理尚未明了!任何药物均有不良反应,只是病人的个体差异表现的方式及其程度不同而已!记住:任何药物(包括中药)宣称无任何毒副作用都是骗人的,提高警惕!下面帮你查了点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药物作用的两重性

一、 防治作用

1、 预防作用:利用药物进行疾病的预防。

2、 治疗作用:是药物的主要作用。一般分为对症治疗与对因治疗。对症治疗的目的是改善疾病症状但并不能消除体内的致病因素。这种治疗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病因,但能缓解症状,减轻病人的痛苦;对因治疗的目的是消除致病因素。治疗疾病时对症治疗与对因治疗同样重要,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应用。

二、不良反应

1、 副作用:使用正常剂量药物时,伴随着治疗作用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称为副作用。属于药物固有的效应,在治疗中是经常出现的,可以给病人带来痛苦,但比较轻微。大多数药物都可能同时兼有几种药理作用,而治疗目的可能仅需要其中的一部分,这时其他的作用有时就成为副作用;而改变一下用药目的后,副作用与治疗作用有可能相互转化。出现副作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药物的选择性比较差,作用范围较广。一个成熟的药品的副作用应是可预知的,因此有些副作用是可以设法减轻或消除的。

2、 毒性反应: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反应,一般是在超过极量时才发生。但有时也可因为病人的遗传缺陷、病理状态或合并用药使敏感性增加而在治疗量时发生。毒性反应可以立即发生(用药剂量过大发生急性毒性),也可以经长期蓄积后发生(用药时间过长发生慢性毒性)。

3、 变态反应:是指抗原(药品或其他致敏原)与抗体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对机体有损害的病理性免疫反应,也称过敏反应。变态反应与用药的剂量无关或关系很小,一般仅见于少数过敏体质病人。不同的药物可以产生相同的症状,轻者如荨麻疹、药热、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等,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造血系统抑制、过敏性休克,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对于易致变态反应的药物或过敏体质的病人,用药前应作过敏实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4、 特异质反应: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