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这样我能够告他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49:58
我的一个朋友的姨妈是开网吧的。然后他跟我说可以如股他姨妈的网吧,我就打了12万块钱给他姨妈,但是没签定什么合同,只是有了口头协议,然后过了一两个月后我都没拿到分红我就跟我朋友到他姨妈的网吧看了看,竟然网吧都搬了没通知我。找她她就推辞说资金周转不灵和在外地出差等借口。之后我朋友就写了张13万的借条给我说叫我给他点时间他去找他姨妈看看是怎么回事。现在人都找不到了。我现在只是知道他姨妈住哪而已。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从法律途径去处理呢?
我的那12万块钱是通过银行打给他的,有银行证明,这样可以让他姨妈还钱吗?因为他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

1、可以拿着借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你朋友的姨妈还钱。借条就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
2、如果欠条是你朋友写的,落款也是你朋友,那就需要向你朋友要了。

当然可以告了。别和这样的人合作,把钱直接要回来。

有借条就不怕了,这个是证据,先复印做备份,不过这事上法庭以后要看债务人有无能力偿还了!比如他姨妈赔了,没钱还你,你还是收不回来钱!

个以观点 仅供参考
你将钱借给他姨妈时如果有傍证人或其它证据能够证明事实,是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你借了十三万元钱给他姨妈的话,你向法院起诉有两种可能,1:法院不予受理,2:你要败诉。
你的朋友写了借条给你,事实上你同他姨妈的借贷关系已经转移到你朋友头上了,你可以向你的朋友进行追还。但是你朋友为了他姨妈又为了你还大胆的给你写了个借条,我想暂时不为难他,建议你先和你的朋友找他姨妈重新协商,拟定一个还款计划比较妥当些。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
银行的汇款证明是有效的依据,你完全可以以此依据向银行起诉的。
另外我认为听你说你的朋友也打了一个借条给你,根据《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的规定,你可以要求你的朋友对债务先代为清偿后,你的朋友再向他的姨妈要求偿还为他代为清偿的债务。

看来你和你朋友的姨妈打官司输可能性很大!你朋友的姨妈没给你开任何 凭据 ,倒是你可以和你朋友打官司告他,然后把你朋友的姨妈当作第三人!保管好银行票据作证据.
你的行为不好界定为借贷或担保!
最好找个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