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打工期间把手弄伤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55:19
我在一家企业打工期间把手割伤了.此后未与单位联系.前两天去单位要工资,负责人以我旷工为名拒付我的工资,企业这样做合理吗?我能否向单位提出赔偿?谢谢(我未与单位签劳动合同)急需答复
医院的诊断证明算是证据吗?

从整个事情的发展来看,
你当时的做法非常不妥,
因为你的是工伤
公司本来就要赔偿
并且要给于一定的假期
但你却在此时就没有与公司联系
我想不通你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
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
公司的说法是对的
不给你工资也是合法的
但你的工伤如果有证明
则是可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
因为你是在未被解雇之前伤的。
最好的办法
就是去当地的劳动服务中心去咨询。
那里会有专门的服务窗口

你到医院开个证明 你要有证据才有说服力啊什么时候弄到的 在哪里弄到的 有什么人看见 这些都需要的啊 有了这些就一定要得回来你的工资的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