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按合同时间交货,能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35:24
我向一家公司购买了几台机器,签了合同。从交30%订金算起,对方要在7个工作日交货。
但是第一次买这些东西,没啥经验。没注意到虽然签了7个工作日要交货,可不在规定时间内交货,有什么处罚?
现在我能怎么办?现在已经超出很多天了。
难道我就只能等他想多久就多久才发货?
合同上写的是“首付定金30%”

你可与对方协商要求赶紧通知对方在几日内发货,否则承担违约金多少多少的法律责任,另行协商的内容只要对方同意可以视为对原来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备一样的法律效力,如若对方再违约,你可以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就目前这份合同而言,你只有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权利,没有什么处罚对方的依据。

对方违约在先,你可以要求反还订金.你肯定是"订"金吗?如果是"定金",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双倍反还定金.

对方很明显违约了,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违约赔偿。

对楼上进行补充: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订金原额以及利息。

具体问题可以发下律师函件看看。

这要看合同内容怎么规定了,一般合同会有违约条款的规定,一般这种购销合同都约定如果延迟给付的话按日付违约金。如果只约定了定金的话,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但是法律规定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标的额20%。就算起诉到法院,最好的结果是对方返还货款金额的40%。
其实起诉很麻烦的,一审法院的审限是三个月,真要起诉更不值。给他发个律师函吓唬它一下吧。等到他发货了再拖着不给他钱。那时候着急的就是他了。看样子你的合同里没有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能拖多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