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国企的短期员工 工作性质导致一年365天每天都上8小时的班 单位合同每年有20天的休假 请问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00:31

劳动法规定,属于年度休假的,在本年度没有休完,就要给以补偿,按照法定假日的工资计算方法来计算,也就是一天算三天,你一年没有休息,按照合同写的是每年有20天休假来算,那么公司要补偿你两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要给你加班费就行了
没有的话就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