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打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09:28
我是一名大学生,寒假去了一个超市打工.后来因为下大雪,晚上下班又晚,没有公交车可以回家,于是提出了辞职. 可是超市却说必须要提前7天提出,否则要扣7天的工资.可是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没跟我明确说明这点,况且我们没有签任何合同. 请问我有权利要回我7天的工资吗?还想补充一点,我辞职的时候,他让我签了一份同意放弃7天工资的条款,不知道签了字还可不可以拿回我的工资?

首先,超市这样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然后告诉你处理方法:拿好能证明你在这7天之内和超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出勤卡工作证之类的到劳动检查大队去投诉
这样你就可以要回7天工资了

像是这种问题,你可以给人保打电话的,他们让你签的那份合同是不具法律效益的,你的钱肯定能拿到,真不行就去当地公安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