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08:08
我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A地,但是工作没多长时间,公司搬到B地,我不想去,即将结束这个工作,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参照哪条法律?

这个属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六个月以下的支付支付半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