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知晓者好心解答。工伤方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35:31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被公司派去客户(下称网吧)那送货,在送到网吧,因其中收据配件价格问题和客户有分歧。故打算打电话回公司业务员与客户协商(我协商已无效)。但因网吧内公司集团网无信号,则打算出网吧打电话。因自己心急故未看清网吧玻璃门未开而撞了上去(玻璃门因网吧未开张没有提示标语),结果门整个倒下碎了,且在我右颈留下8cm长的刀伤,深度离动脉1cm左右。后由同事开车送到医院治疗,公司付了急诊费用500多。
因觉得网吧玻璃门未有标语且门如此易伤人故与网吧协商补偿些费用,网吧强硬只给500元。未要!
现在想问的是。这我属于工伤么?公司只交养老未交社保。且现在也未能住院。我想请教。我该如何处理妥当。网吧已无希望,公司我能要求全部医药费且愈后拍CT的费用不。。。。大概能要求多少费用。
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深圳
深圳劳动保障是否要所有公司强制交工伤险?

你这肯定是工伤,老板负全责,老板也可以向网吧要求一些,你可以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如你老板好就不好,如不好,通过法律也很麻烦,真的,如有保险,老板负担少一点,与你的补偿无关,

好像是在上班时间或上下班途中只要是处理与公司有关的事务,发生意外的均为工伤
不过你还是去咨询一下律师把 不然也可以去书店看看最新的劳动法 我记得是有一条是专门说工伤的

工伤势在工作中受到的由本职工作造成的伤害,你这个是疏忽造成的,我觉得可能不算

严格的说 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但是 首先你自己也应付一定的责任 网吧也有责任 (玻璃门上应有明显的警告)其次才是你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