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司法拘留”是什么性质,对于记入档案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3:12:40
因对方勾结法院,我被司法拘留,单位要对我记入个人档案,
据我知道: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不记入个人档案的。但我找不到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劳动部或司法部有没有相应的条文?
这涉及到我的年终考评等等,因为法院的人替对方要钱,我给了一部分,但法院非要多给,我还有一个有病的孩子,所以我没有太多,结果被司法拘留。我想向上反映不知怎么做?

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既不同于行政拘留(一种行政处罚),又不同于刑事拘留(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它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司法拘留,作为司法机关短期内(15日以下)限制行为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材料与案件的其他材料一起归档,长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销毁。

拘留分三种。
司法拘留,法院在诉讼或执行中对妨碍司法程序者给予的拘留处罚,主要适用于法院的程序中。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者,由公安执行的拘留;
刑事拘留,对于涉嫌犯罪者给予的刑事强制措施,可以由法院或检察院、公安决定,公安执行。
对于司法拘留是否记入档案,据我了解,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记入档案,但是这主要由单位把握,你最好跟单位协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