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工作场所中遇到同事持续的漫骂及言语暴力,是否可以报警或上法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30:46
如果在普通的学校中受到言语上的攻击,是否可以录音以保持证据,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

谢谢.
以上这两种情况,如果要起诉或报警,是否需要录音作为证据, 因为当事人被告肯定是抵赖的.录音这个行为是否违法?

是否可以要求索取精神赔偿?

还有,如果这件事已经过去1年,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录音并且清楚的话,可以做为证据并且可以以诽谤罪诉诸法律。

是的

可以。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民事角度属于侵权行为,侵犯的是具体人格权中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的名誉权提起诉讼。进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属于比较轻微的人身侵权,所以,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等。

从行政责任的角度,受害人可以通过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诉讼时限是2年。

除了录音证据还可以寻找相关证人作证。

################

法律依据一:民法通则
http://www.xsjjy.com/flk/mftz.htm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www.gov.cn/zi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