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童工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5:39:54

童工问题首先是法治问题
6月12日是第六个世界无童工日,国际工会联盟此前两天点名四家北京奥运纪念品特许生产商雇用童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3日回应说,北京奥组委已就此事展开调查。他指出,如果发现有厂商违规,奥组委将严肃查处。正在香港的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也对此作出回应:如奥运特许生产商雇用童工,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更有可能取消有关商号的特许生产资格。

“童工事件”虽因奥运而起,但童工问题本身却非因奥运而存在。用外交部发言人的话说,“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且已签署了国际劳工组织《禁止童工劳动公约》。于本国法上,国务院早于1991年就颁行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这一《规定》经2002年修订后,已基本解决了规制、查处及惩治使用童工的法律障碍。在我们这样一个格外强调“依法行政”的时代,童工问题不但是社会问题、发展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被国际工会联盟点名的特许生产商是否均存在雇用童工的情况,固然需要进一步调查,但作为法律问题的童工现象,却已成为我们发展过程中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

童工成为“现象”既源于贫富差距的拉大,教育与医疗的商业化以及资本内在的逐利天性,也归咎于职能机构的执法不作为。查处“童工”是职能机构的一项“依职权行政行为”,这一行为应该是主动的、积极的、有所作为的。但从公共媒体上看来,查处“童工”又有成为“依申请(或依曝光)行政行为”的迹象——似乎未经媒体曝光,我们的职能部门就找不到那些违规雇用童工的不法厂商了。

当然,作为中国的一个法律问题,而并非仅仅是一个奥运问题,“童工事件”的核心在于这些被点名的公司有没有雇用童工,而不是这些童工有没有生产与奥运纪念品相关的产品。对中国人而言,法治的声誉当比奥运的声誉更重要、更有价值、也更关乎每一个人。相比奥运这场“游戏”(Game)而言,人文与法治的价值远在体育精神之上,我们不是因为要办奥运才来敬人文、行法治,而是我们只有将奥运置于人文与法治的旗帜之下,才能办好这届全世界瞩目的体坛盛事。

让人颇觉欣慰的是,无论是外交部,或是北京奥组委,又或是地方政府,对“奥运童工门”的回应都是及时而合乎法治的。东莞市政府表示,东莞市将对涉嫌雇用童工的公司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