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伙人经常不参加日常生产经营,半年以上不在公司露面,可以视A合伙人自动退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35:53
06年5月,由于内部矛盾,公司6个合伙人反对其中1个合伙人A,这一个合伙人A不在去公司上班,年底同样分的利润,06年底,这个合伙人A去经营另一个公司,从此不在原公司露面,07年底原公司解散,这个合伙人A提出分财产,理由是他有股金,但是没有书面记录,也没有口头约定,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给,这个合伙人提出上诉.(注原公司资产很少几万元,没注册)
05年底承包工厂合同到期,合伙人继续经营,也没有股金,当时只是剩下点机器估计价值几万.
再回答详细点马上加分!!!

如原公司未注册则不按<<合伙企业法>>解决,只能用一般民事纠纷,估计最终返还股金

你们这个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来打这个官司的.

这个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

你们的A合伙人如果不能举出证据来他是与你们合伙经营.且其没有合伙协议的.法院都不予以受理.

不能视A合伙人自动退伙;原因很简单,就像我们买了一家公司的股票成为其股东,在接下来的若干年即便我们对此不闻不问,但也改变不了我们是投资人享受分红派息的权利。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分红中少付部分,但不能视A合伙人自动退伙。

打官司的话——A股东是赢定了。
合伙人不上班可以不发工资,但他投资了款项,就可以参与分红,企业解散他或以参与净资产分配。

不知你们有没有合伙协议,如果协议上标明,不参加企业生产经营的话就无权分红,A分红了,也得退回来

但,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上没有约定合伙人必须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获得分红,那么A现在的要求,全部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