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离异后的丈夫携动迁款一走了之,问是否有权追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52:20
丈夫借钱成性,外债累累,我他还了不少,用掉了我原本不多的积蓄。终于于几年前向他提出离婚,双方很快在法院办妥了离婚手续。

离婚前,我们所住的街区已纷纷传说要拆迁了。我提出,我和小孩的户口暂不迁出,这样在动迁时可以多得些安置费,我们之间做了关于动迁的口头约定,即他先与我们住一起,期间他需继续工作赚钱还债,好好生活,等动迁后看他的改变确认是否要复婚。

2007年年底,动迁开始了,我们拿了一套房子和一笔动迁款,但由于分的房子非常远,于是我们正在准备购买新房时,事情发生了变化。

原来,离婚后,丈夫依然到处借钱且一直瞒着我们。现在动迁费到手了,我觉得,为了保证我们的生活不受影响,这笔钱应该暂时存放在我那儿,准备购买近一点的房子。

但是直到年初一,丈夫留下几封信一走了之,那笔动迁费也早已被他报失,由于他是户主,存单上是他的名字,我们无法查到该笔费用的去向。

请问像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手段追回那笔费用?如果采取法律手段追回那笔费用的胜算是否大呢?

中国就这样,就算你赢了官司也不见得能拿到钱.不过中国法院很讲人情,你这样的情况应该是能赢的.所以打还是要打的,因为打了还有希望拿到钱,不打就没希望了.

祝福你...

晕,比我可怜多了。支持你试下。
不过我不太相信法律。最好去律师事务所问一下比较准确。在这里问大多是行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