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请帮忙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15:04
我朋友小张的父亲两个月前死亡,小张的母亲与父亲早已离婚,后来小张的父亲于2007年4月再婚,再婚对象是近亲(他的表妹),由于小张的父亲死亡比较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小张的继母没有工作,他父亲的遗产应该都是婚前财产,那小张和他的继母应该怎样继承遗产呢,他的继母有权继承吗?补充一下,小张还没有结婚,他父亲的遗产包括70平米的房子一套、生前买断工龄所得款11万左右(已买成基金)、国库券4万左右。
请教遗产应该怎样分割?

应该确认该再婚无效(三代以内禁婚),那样,他继母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了。
除非符合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